昨日,和讯网文章《不认账?宝莱特(300246)否认炒作股价后遭二度问询,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是否利用热点炒作股价?》详细介绍了宝莱特遭管理层两次询问是否是否存在利用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4月14日,深交所又一次下发了关于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宝莱特说明是否存在利用 5G 热点概念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等情形。
宝莱特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珠海分市公司”)共同签署了《5G 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围绕 5G+医院监护、5G+手术 VR 教学与诊疗、5G+MEC 边缘云技术、云存储、联网通信等技术研究。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宝莱特主要从事医疗监护仪及相关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深交所要求结合宝莱特在 5G 相关领域已有业务情况,所拥有 5G技术目前在研发应用方面所处的阶段,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模式等,详细分析 5G 业务与宝莱特主营业务的关联性,5G 业务在宝莱特的具体应用及可实现性,对宝莱特主营业务的实质影响以及与中国联通珠海分市公司展开本次合作的必要性。
宝莱特实际控制人燕金元、董事燕传平于 2020 年 3 月 9 日披露减持计划,其中燕金元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宝莱特股份合计不超过 5,84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燕传平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宝莱特股份合计不超过 533,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49%。请说明宝莱特是否存在利用 5G 热点概念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等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是否利用热点炒作股价,深交所已经对宝莱特进行了两次相关情况的问询。
4月13日,深交所对宝莱特下发了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宝莱特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等情况。
一个月之前的3月13日,深交所就对宝莱特下发过关注函,彼时深交所要求宝莱特说明互动易回复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等情形。
不过后来宝莱特在发布回复函中否认炒作一事,宝莱特称3月11日公司接到意大利订单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问答,时间上有先后,也都是真实陈述。宝莱特还表示燕金元、燕传平在4月底之前无法减持。因为燕金元、燕传平在2020年3月9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才能减持,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2020年一季度报告时间就在此之后。按相关规定,燕金元及燕传平在4月底之前不能实施减持。因此,公司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等情形。
同样的,不知道宝莱特本次回复会不会再以燕金元、燕传平在4月底之前无法减持这一相同的理由进行对深交所的13日和14日两次询问内容的回复,我们后续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