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快递末端的普及,智能快递柜、各类驿站极大地方便了快件的收取,但伴随而来的是不通知不上门等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8路车队驾驶员王艳呼吁,备注“送货上门”的包裹必须送货上门。
王艳代表指出,在日常生活中,快递员未经过消费者允许直接投递快递柜或驿站等几乎成了潜规则。消费者有特殊需要时,比如给老人及一些特需人群购物,都在快递标明了要求“送货上门”,但等到的往往是一条通知取货的短信。消费者要经过一番投诉协调后,才会送货上门。
“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平时工作不在家,将快递送到驿站很是方便。但是有超过70%的收件人对快递不送货上门的行为表示极度不满意。大家认为,代收点和快递柜的存在,原本是收件人不在家时,为了投递时更便捷、安全的备选。然而,如今却成了快递员的默认选项。与此同时,快递不上门,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快递丢失、无法当面验货、生鲜等货物损坏、寄件人信息被曝光等。”王艳代表说。
王艳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只有顺丰、京东、德邦等提供上门服务,而像中通、圆通、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都存在快递不上门的情况。
“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存柜、投放的行为,都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一般情况下,派件员有义务将快递包裹准确地交付到收件人。派件员擅自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王艳代表建议,快递公司对备注“送货上门”的包裹,必须送货上门,加强重视程度,保障特需人群购物。快递公司要将送货上门、投放驿站或者快递柜区分开来,要有不同的奖励机制,要充分调动快递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长期困扰着群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