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择优遴选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电子竞技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20个新职业劳动者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目前,北京市新职业认定实行清单化管理,将根据国家新职业发布情况动态调整。
《通知》指出,北京市将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自愿申报、择优遴选、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通过“材料核验、专家论证、现场评估”等方式,择优遴选出一批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新职业劳动者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首次提出申请的认定机构,职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条件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用良好;二是影响力广泛,水平行业领先;三是组织机构、专家团队及场地、设备设施齐全;四是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五是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六是对于曾牵头或参与新职业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开发的,优先予以遴选。
同时,北京探索实施“一岗双认”评价模式,即同一岗位,劳动者可以获得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可以同时获得企业岗位认证证书,打通新职业人才发展通道,推动实现国家职业与企业岗位人才评价的有效衔接。
《通知》明确,认定机构在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不履行工作承诺的,经调查核实,退出目录,终止机构备案,并做好后续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下一步,北京市将适应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趋势,立足新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新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优化服务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备案公布一批新职业认定机构,引导劳动者通过备案机构报名参加新职业认定,确保本市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