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淘特平台称用户在两台手机上登录同一账号,不允许兑换签到金红包。(详见网经社专题:“淘特”不顾消费者感受?多次遭投诉http://www.100ec.cn/zt/ttts/)
7月12日,山东省的苏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7月11日,在淘特APP中进行了签到金兑换红包操作,一直无法兑换。苏先生和客服沟通得知,兑换失败的原因是在两台手机上登陆了同一个账号。淘特规定只能在一台手机上登陆一个账号,防止恶意套现。苏先生表示,实际上淘特APP不能同时在两台手机上登陆同一个账号,如果登陆一台手机,另一台手机会提示下线。同时,苏先生有最近一个月时间内所有的签到行为记录(每次签到0.01~0.1不等的金额,共计签到金34元,历时半年左右),不存在恶意套现的行为。对此,苏先生提出诉求,补偿他在淘特APP中的签到金数量对应的红包。
(相关资料图)
接到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相关投诉转交给平台,截至发稿前,我们并未收到平台方的任何回复。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淘特隶属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珊。淘特自称是淘宝旗下一款app应用,作为全球首个以C2M定制商品为核心供给的新平台,淘宝特价版对商品销售深层次将产生影响。
根据“电诉宝”2022年至今受理的数字零售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除淘特外,同样被投诉的数字零售领域平台还有:寺库、淘宝、拼多多、京东、抖音、苏宁易购、闲鱼、天猫、微店、洋码头、店宝宝、转转、洋码头、全球速卖通、有赞、微拍堂、交易猫、唯品会、快手、小红书、天猫国际、当当等。
此外,在2022最新评级榜中,“淘特”为“不予评级”。“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淘特”还存在发货问题、网络欺诈、售后服务、网络售假等问题。
【案例一】有法律依据吗?商家投诉被“淘特”无端二次处罚
6月6日,广东省的左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淘特的该笔订单情况为:卖家一发货买家即退款,卖家与其协商能否承担运费问题,买家随便理由拒绝并申请客服介入。卖家后来想息事宁人,要求撤销客服介入,拦截快递自认倒霉。结果买家不依不饶拒绝,卖家与其说了几句,但无任何侮辱辱骂的词语,买家随即投诉,平台扣罚卖家300元保证金。左女士表示,卖家已然成为受害者,赔了运费且被罚款300元后,货物仍在途中未入仓,为何还有二次处罚。左女士表示很不解:平台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平台制定的规则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卖家缴纳的保证金被平台随意扣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二】下单后久未发货 “淘特”商家竟联系不到?
5月7日,河北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5月1号在淘宝旗下的淘特APP软件,购买了250克茉莉白玉螺茶叶。商家(梦麦春百货茶叶店)至今未发货,多次未联系到商家客服。与淘特客服沟通多次也是也是没任何作用,按平台规定消费者下订单48小时内的发货。但时间已经超6天时间未发货。李先生的诉求是,严惩淘特平台监管不利,纵容了商家。并且催促商家马上发货,或者把购买茶叶支付的红包已现金形式退还。
【案例三】退款通过却不提醒 “淘特”被指管理疏漏
4月30日,黑龙江省的常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2022年4月14日在淘特购买一条裤子,当时使用了20元现金红包。红包是通过每日签到一分一分攒的20元的签到金,兑换的20元现金红包。18日到货后由于质量不好不喜欢,常女士就退货退款了。4月24号下午,常女士查看了退款情况,还没有退款结果,4月26日晚上八点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在24日晚上6点多已经完成退款。常女士查看返回的红包,发现红包已经过期。常女士表示,只有25号一天没查看退款情况,就发生了这种情况。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电商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