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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 日,阿里巴巴在港交所公告称,将继续留意市场动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持同时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两地上市地位。
公告指出,继阿里巴巴于 7 月 26 日提交了 20-F 表格年度报告之后,阿里巴巴于 7 月 29 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依《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阿里巴巴表示,美国证交会的认定意味着,证交会认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阿里巴巴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财年使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