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淘特平台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攒特币,达到数量不兑换。(详见网经社专题:“淘特”不顾消费者感受?多次遭投诉http://www.100ec.cn/zt/ttts/)
8月7日,陕西省的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1月开始使用淘特app,淘特宣传消费积攒特币,特币可以换不等额度红包,最高50元红包。结果王先生积攒半年5万多特币,发现根本兑换不了50元红包。王先生表示既然没有大额红包,就不要诱导消费。王先生不断的消费,不断积攒一定数量的特币,好不容易积攒特币到了规定的数量,结果最后换不了。汪先生表示一天三次整点兑换,要么进去显示已兑完,即使是有立即兑换,点击进入不是显示活动火爆,稍后再试,就是已兑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淘特隶属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珊。淘特自称是淘宝旗下一款app应用,作为全球首个以C2M定制商品为核心供给的新平台,淘宝特价版对商品销售深层次将产生影响。
根据“电诉宝”2022年至今受理的综合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淘特排第十一名,最新评级为”不予评级”。除淘特外,同样被投诉的综合电商还有:淘宝、京东、苏宁易购、天猫、微店、唯品会、阿里巴巴、当当、网易严选、国美、淘特、小年鱼、小米有品、i百联、上海小年鱼、有赞精选、小芒、1号会员店、一条生活馆、苏宁速购、丰巢特惠商城、卷皮、家乐福、二三良作。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淘特”还2022年7月疑似存在网络欺诈、虚假促销、退款问题等问题。
【案例一】淘特被指因系统问题侵害新用户权益,客服不作为,维权困难
7月29日,山西省的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7点使用新用户权益购买耳机,出现换绑支付宝后支付界面系统仍显示原绑定的无法使用的支付宝的问题。这里特别说明,存入平台零钱,购买其他单子均显示的新绑定的支付宝,并且正常支付,只有新用户一毛购无法支付。联系平台各种客服均无果,只登记不解决,更有专员在规定24小时内毫不联系顾客的情况,让客服加急了也无用,最终定单过时也付不了款,侵害了本人新用户的权益,欺骗消费者来引流。李女士的诉求是淘特平台重新生成订单,维护本人新人一毛购的权益,并赔偿本人精神损失费200元,针对淘特平台系统问题,客服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罚。
【案例二】兑红包是恶意套现吗? 用户兑换签到金遭“淘特”拒绝
7月12日,山东省的苏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7月11日,在淘特APP中进行了签到金兑换红包操作,一直无法兑换。苏先生和客服沟通得知,兑换失败的原因是在两台手机上登陆了同一个账号。淘特规定只能在一台手机上登陆一个账号,防止恶意套现。
苏先生表示,实际上淘特APP不能同时在两台手机上登陆同一个账号,如果登陆一台手机,另一台手机会提示下线。同时,苏先生有最近一个月时间内所有的签到行为记录(每次签到0.01~0.1不等的金额,共计签到金34元,历时半年左右),不存在恶意套现的行为。对此,苏先生提出诉求,补偿他在淘特APP中的签到金数量对应的红包。
【案例三】有法律依据吗?商家投诉被“淘特”无端二次处罚
6月6日,广东省的左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淘特的该笔订单情况为:卖家一发货买家即退款,卖家与其协商能否承担运费问题,买家随便理由拒绝并申请客服介入。卖家后来想息事宁人,要求撤销客服介入,拦截快递自认倒霉。结果买家不依不饶拒绝,卖家与其说了几句,但无任何侮辱辱骂的词语,买家随即投诉,平台扣罚卖家300元保证金。左女士表示,卖家已然成为受害者,赔了运费且被罚款300元后,货物仍在途中未入仓,为何还有二次处罚。左女士表示很不解:平台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平台制定的规则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卖家缴纳的保证金被平台随意扣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电商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