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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2022年服贸会“世界前沿科技大会——元宇宙于数字经济论坛”上,《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从源头对数字藏品的定义、合规发行及流转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
既然作为数字出版物,必然要形成一定监管。“数字藏品作为数字出版物,可以按照数字版权、数字出版物两种产品类型合规发行及流转。”《标准》中提出。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标准》提出,数字藏品(数字出版物)可参照《著作权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产品流转,但仅限于使用目的的流转,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