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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消息,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获悉,近日,上海岚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岚马公司诉称,其按约为被告开课吧公司提供广告制作产品,并就价款开具187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收到发票后,未及时付款。被告开课吧公司辩称,其大量工作人员离职,并不清楚原告实际提供产品的情况,需要原告举证。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证明,原告已按约完成广告画制作义务,被告应当及时支付价款。被告拒不支付价款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开课吧公司支付原告岚马公司价款1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