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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消息,网经社教育台(EDU.100EC.CN)获悉,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北京米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广告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显示,原告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上述两公司以及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代理费224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等,法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开庭审理该案。
原告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为:法院判令被告北京米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广告代理费22 408 306.73元;请求法院判令以上三者支付违约金317149.70元(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暂计至2022年6月25日);此外,要求北京米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