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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消息,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暂行办法》,凡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均需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
网经社教育台(EDU.100EC.CN)获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由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下设28个指标,总分为1000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个指标对应的分值范围内评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分值由各指标分值累计得出。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信用按照分数区间分为五个等级:980分至1000分可评为A级(优秀),950分至979分可评为B级(良好),900分至949分可评为C级(中等),800分至899分可评为D级(较差),799分及以下应当评为E级(差)。
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文件明确,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A级、B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D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对E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重点检查事项要求,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关键词: 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