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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国中免、海南免税、中免日上、中出服免税、中侨免税、王府井、深圳免税、珠海免税、海旅免税、海控免税10家免税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对免税品网上销售的售后服务、信息披露、格式条款等提出指导意见。
据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免税企业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同改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恢复扩大。与会企业向社会发出《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