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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汕尾美团骑手集体停工事件不断在社交平台发酵。有消息称,美团通过货拉拉等方式运送大量来自惠州、梅州等地电动车至汕尾,同时亦有大量外地美团骑手被调至汕尾(详见网经社专题:汕尾美团骑手集体罢工美团铁腕镇压换掉一座城骑手http://www.100ec.cn/zt/swmtqsbg/ )。
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分析道:
1.该行为需要判断外卖骑手和美团平台的关系。除了美团专送外,大部分骑手都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众包骑手。美团不实际管理众包骑手,而是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管理,所以说,对于众包骑手来说,第三方公司属于雇主,美团单方降低外卖订单价格及雨天补贴,骑手无法直接向美团公司维权,只能向第三方公司主张相关权利。
2.,美团的调配,一方面是对汕尾骑手罢工的反击,另一方面是为了缓解汕尾罢工导致的订单配送压力,某种意义上是损害了骑手的权益,外地骑手的增多必然会压榨本地骑手的空间,但这类权益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益,是一种市场竞争的商业现象。
3.这次事件反映了平台经济下的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资本的力量是巨大的,对于龙头平台企业来说,底层的劳动者的权益是经常被忽视的。对于众多骑手来说,与美团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要维权,则需要向第三方主张责任,维权成本过高。
4.这次事件仅仅通过骑手个人维权,是比较困难的,即使成功,也仅是个人的成功,无法有效的改善行业现状,解决平台经济下劳动者维权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加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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